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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环保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人:韩进闯  发布时间:[2017-11-8]
 
     2017年10月1日,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在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组织召开二期项目(年产5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年产2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属地政府(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工程建设单位(连云港正恒建设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6名专家(名单附)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企业介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汇报,审阅了项目“三同时”验收材料,并察看了两个产品生产线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的现场,经过质询、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0月2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在临港产业区实施了本次项目,审批规模为年产5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年产2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项目,本验收生产线属于企业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年产2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生产线)于2012年1月12日取得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连环发[2012]4号),2013年4月15日取得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修编报告)的批复(连环表复[2013]18号)。主要环保设施于2012年11月20日开始逐步安装、调试。2012年12月13日获得试生产批复(连环试[2012]144号),2013年3月15日获得延期试生产批复(连环试[2013]30号),2014年1月15日环境监测,结论:满足监测要求;2017年4月25日补充环境监测,结论:满足监测要求。其中:2015年4月27日2,4-二氯苯氧乙酸通过预验收(灌环验[2015]11号),2015年12月28日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通过预验收(灌环验[2015]35号)。2017年7月25日完成了整改,相关手续符合要求,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根据各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设置了尾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置系统等环保设施,建立了危废委外处置的管理与监控体系;另外,企业还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环保负责人,充实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认真强化从采购、储运、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完成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县局备案,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同时逐项制定了控制措施,相关资料齐全;
    本项目的环保设施已全部完成安装、调试。生产废水、废气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和分类处置,各项排放技术指标达到环评要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检测数据合格,并有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定期进行检修;固废处置均委托有资质的环保处置单位依法处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
    连云港市环境检测中心站出具的《年产5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年产2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环监字(2012第(088)号 和《年产5000吨2,4-二氯苯氧乙酸、年产2000吨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补充报告》环监字(2017)第(07)号,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企业污水站总排口废水中CODcr、SS、氨氮、总磷、硝基苯类、挥发酚、全盐量、氟化物污染因子的日平均排放浓度及PH值均满足连云港是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量、COD、SS、氨氮、总磷、氟化物、硝基苯类、挥发酚、总氮总量达到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酚类、氯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氨的排放标准浓度及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企业自建的1台15吨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氨氮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要求;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生产线氟化工段废气中的氟化氢、氟化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噪声各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标准。
(四)固废:
    工艺生产的精馏残渣、滤液、废活性炭、污水站干化污泥、废包装物委托连云港光大环保固废处置公司、邢台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签订了委托协议、废包装材料返回厂家循环使用;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液、废盐作为副产品外卖处理;锅炉煤渣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结论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各项污染治理得当,达到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的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7年11月8日-12月8日
举报电话:(025)86266092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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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验收组专家名单及参会人员名单

验收组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石卫兵

连云港金囤农化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工

副组长

卢星河

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

教授

成员

李建军

江苏齐清环境科技

总工程师

路学军

连云港市环境检测站

高工

杨斌

南京川水源科技有限工司

高工

李学字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高工

验收组参会人员名单

 

 

 

职务/职称

 

环评编制单位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人员/高工

张学金

设计单位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设计人员/高工

 

建设单位

连云港正恒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人员/总经理

 

监理单位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人员/主任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总经理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高工

韩进闯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安环副总/工程师

钱垂江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副总

邵春林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设备副总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技术部经理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安环部经理

缪从兵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部经理

茆光华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科长

李占华

建设项目单位

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

环保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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