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草甘膦搬迁技改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草甘膦搬迁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技改
项目规模: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状位于龙游县宝塔路50号,根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的规划要求,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搬迁至龙游县城南工业区专用的化工区块进行建设。项目直接采用双甘膦氧化后生产草甘膦原药,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0吨草甘膦原药的产能、外售草甘膦原药35000吨、30000吨草甘膦水剂、8000吨草甘膦颗粒剂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和其他公用工程等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9706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715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14650万元,利税14851万元,创汇14000万元。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龙游县宝塔路50号(搬迁后地址: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
电话:0570-7855895
3、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A字第2004号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南部商务西区水街3号楼
电话:15867101883 Email:philipszff@163.com
4、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局:龙游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项目审批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电话:0571- 28869151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无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表1。
图1 项目周边敏感点示意图
表1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距厂界距离 |
规模 |
保护级别 |
备注 |
童家自然村 |
W |
800m |
约30户 |
保持现有级别,确保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日常办公 |
属横路祝行政村 |
周家村 |
E |
600m |
集聚区 |
— |
高仙塘村 |
N |
1200m |
集聚区 |
— |
横路祝村 |
N |
900m |
集聚区 |
— |
罗家溪 |
S |
紧邻 |
— |
地表水维持现状 |
接纳项目后期雨水 |
区域环境空气 |
— |
— |
— |
环境空气二级 |
— |
厂界外1m处 |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 |
声环境3类 |
—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下同。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主要产生甲醛、氨、粉尘等废气。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治理,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并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叠加周边在建同类污染源及本底值后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尽管如此,本项目对拟建地的周围(特别是近距离范围内)环境空气还是具有一定影响的。因此在正常情况下项目实施后现有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在可承受范围内。
2、废水:本项目废水有工艺废水、设备擦洗及地面拖洗水、喷淋废水、生活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CODcr、氨氮、总磷等。企业通过对特征工艺废水分质、分类收集。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混合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后纳入龙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对附近河道基本无影响。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及外运填埋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种类 |
措施名称 |
预期效果 |
废水 |
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艺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后再接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后纳入龙游污水处理厂 |
达标排放 |
废气 |
本项目废气种类较多,氧化工艺废气主要采用喷淋处理措施,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最后各类废气做到达标排放。 |
达标排放 |
固废 |
危险固废委托振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以外售综合利用为主 |
无害化处理 |
噪声 |
注意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平面分布 |
达标 |
事故防范 |
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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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草甘膦搬迁技改项目位于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永盛路8号,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实施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叠加本底值后周围环境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公众调查满足相关要求,广大群众和企业对现有企业及项目的建设还是比较关心支持的;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2、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相关意见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至项目建设过程。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全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全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年3月23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3.12~2018.3.23
公示形式:1、在本项目建设单位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jmcchem.com/news/news_459.html)。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报送浙江省环保厅审批前,项目环评全本将在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向公众公开7日以上。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11日